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6-3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7日(星
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31日以专人派送、电子
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
为李卫东、马炜、陈晓非、卢婕、冯波、孙庆锋,独立董事张文君、益智、林志。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郝广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的提名,聘任郝广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七日
附:郝广利先生简历
郝广利,男,1972 年 6 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预备党员。1996 年
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96 年 7 月至 2006 年 11 月在经纬纺织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工作。200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6 月担任晋中经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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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榆次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0.12 月至 2011.12 月任无锡宏大纺织机械
专件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12 月起至 2016 年 3 月任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
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郝广利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银绒业
的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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