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6-46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概述:
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汽轮辅机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公司)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需要,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授
信贷款,授信额度为 1 亿元,期限为一年。杭州汽轮辅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辅机公司)为该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
任。
2、担保的基本情况:
保证人:杭州汽轮辅机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最高保证金额:1 亿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召开六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经表决,
公司 11 名董事,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辅机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辅机公司为
国能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形,未构
成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7 日
3、注册地点:余杭塘栖工业区块
4、法定代表人:俞昌权
5、注册资本:4000 万元
6、经营范围:设计、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汽轮机辅机
成套设备及备品配件。
7、与本公司关系:国能公司为辅机公司控股子公司,辅机公司
持股比例为 75%;本公司持有辅机公司 87.53%的股权。
8、被担保人近期财务状况:
国能公司 2014 年末总资产 376,712,466.72 元,净资产 149,307,
091.39 元。201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421,489,203.28 元,利润总额
47,419,378.67 元,净利润 40,041,959.25 元。
国 能 公 司 2015 年 末 总 资 产 383,281,959.42 元 , 净 资 产
131,986,906.79 元。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381,890,009.53 元,利
润总额 36,510,413.35 元,净利润 31,282,146.02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辅机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的最高金额:1 亿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
发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权利等发生的一切费
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4、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5、主合同债务期间: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1 日。
四、董事会意见
国能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贷款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及开具各种银行保函的需要,辅机公司作为其母公司,对国
能授信贷款 1 亿元提供担保能够帮助其获得银行授信贷款从而解决
资金流动,满足国能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按规定履
行了审议程序,此次担保合法合规。
国能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
都比较良好,董事会认为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辅机公司持有国能公司 75%股权,本次担保超出持股比例担保,
但辅机公司与国能公司已签订反担保合同,国能公司向辅机公司提供
同等担保。担保事项符合公平、对等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 亿
元,占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净资产(4,589,137,018.15 元)的比例
2.18 %。
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也没有其它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公
告日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辅机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辅机公司与国能公司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