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贴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1 月至 3 月,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
司收到地方政府补贴约计人民币 109.6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是否符合
项目 1-3 月累计 文号 说明 结转损益
的条件
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失业保险岗位补贴 13 万元 是
局拨付的失业保险岗位补贴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 临商〔2016〕2 临澧县财政局拨付的中小企业
2 万元 是
开拓补助 号 国际市场开拓补助
临澧县政府颁发的新增设备投
政府奖励 11.7 万元 是
资奖
临澧县政府颁发的主营业务收
政府奖励 3.2 万元 是
入奖
2015 年促进进出口 江财工〔2015〕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拨付的促
20 万元 否
公平贸易专项资金 322 号 进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
就业困难社会保险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拨付的就业
0.25 万元 是
补贴和岗位补贴 困难补贴
环保其他污染防治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拨付的环保
1.5 万元 是
补贴 污染防治补贴
2015 年促进进口专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拨付的促
24.91 万元 是
项资金贴息 进进口专项资金贴息
2015 年促进进口专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拨付的促
17.37 万元 是
项资金贴息 进进口专项资金贴息
2015 年促进进口专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拨付的促
15.67 万元 是
项资金贴息 进进口专项资金贴息
1-3 月合计 109.60 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贴资金中有 20 万元由于对应项
目未完成验收,暂不符合结转的条件,转入递延收益核算。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收到 2016 年 1-3 月份政府
补贴资金约计 109.60 万元。根据《新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有关规定,符合结转条件的政府补贴应计入本公司 2016
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预计增加当期利润约 89.6 万元,其余政府
补贴资金 20 万元由于对应项目未完成验收,暂不符合结转的条
件,转入递延收益核算。该政府补贴的核算最终以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