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
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
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
工。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
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考核,以达
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包括预留部分)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公司 2016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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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锁期
于 50%,即不低于 7,500 万元;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解锁期
于 125%,即不低于 11,250 万元。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负。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期间费用中列支。
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若第一个和第
二个解锁期内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
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解
锁条件,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锁期
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
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
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锁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
解锁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锁比例: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
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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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比
例分批次解锁。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锁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或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
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
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依据。
九、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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