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 B 股 编号:临 2016-020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恢复独立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5 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西北管理局”)
向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安航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航空”)颁发了《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编号:
CGN-A-015-XB),标志着长安航空自此恢复了独立运营,不再与海南航空、中国新华
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空”)、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
西航空”)合并运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恢复独立运营前的情况
2002 年 9 月 28 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下发《关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航
空公司航班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运发[2002]194 号),根据《关于海航集团所
属四家航空公司合并运行的批复》(民航飞函[2002]598 号),自 2002 年 10 月 27 日
起,新华航空、长安航空、山西航空统一使用海南航空的两字代码(HU)、三字代码
(880)、运输凭证和飞机喷涂标识。
二、恢复独立运营后的情况
根据 2016 年 4 月 5 日民航西北管理局向长安航空颁发的《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
证》(编号:CGN-A-015-XB),长安航空自 2016 年 4 月 5 日起将恢复独立运营,独立
使用自有的两字代码(9H)、三字代码(CGN)、运输凭证和飞机喷涂标识,主运营基地
设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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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临时公告
长安航空在国家“一带一路”大背景下恢复独立运营,标志着国家及地方政府对
新丝绸之路航空战略的大力支持,将有力促进海南航空在西北地区的航线布局,对于
公司在加大运力引进、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主营业务竞争力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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