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一五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指引》
及有关规定,就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孙叔宝先生、刘成
敏先生、孔祥云先生),达到了董事会总人数7人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投票情况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反对次数)
孙叔宝 11 4 7 0 0 否 0
刘成敏 6 1 5 0 0 否 0
孔祥云 11 6 5 0 0 否 0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在职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孙叔宝 5 5
刘成敏 2 2
孔祥云 5 5
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
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独立董事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15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时间 事项
类型
1
1、关于对《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独立意见;
2015年1月23日 2、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农化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为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015年3月19日 1、对公司投资入股农金圈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5年4月14日 5、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6、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农化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化工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为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谭斌等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015年5月7日 同意
2、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2015年5月26日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5年7月28日 3、关于对参股公司农金圈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同意
4、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舒兆斌等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
5、关于调整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谭斌等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的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农化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参股公司常隆化工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20日 同意
4、关于投资设立P2P平台公司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专项说明。
1、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农金圈优先购买权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
2015年10月26 见;
同意
日 2、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左泽军等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2015年11月16 2、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
同意
日 见;
3、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
2015年12月29
独立意见; 同意
日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与公司董监高及内审部门、会计师进行沟通;独立董事
在各专门委员会亦能尽职尽责。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意
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选举独立董事和提名聘任高管人员等
3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及时与公司董监高及内审部门、会计师进行沟通;独立董事在各专门
委员会亦能尽职尽责。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意见,并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聘任高管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
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
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使得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
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扩展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通过学习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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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孙叔宝电子邮箱:sunshubao@aliyun.com
独立董事刘成敏电子邮箱:864977@qq.com
独立董事孔祥云电子邮箱:xyk139@126.com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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