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43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增加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议案由公司
股东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议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5日(星期二)下午2: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上
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
4月4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5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9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芮冬阳先生。
7、本次会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5日和2016年3月25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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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4人,
代表股份127,272,2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618%。
(二)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
2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70%。
(三)参加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共16人,代表股份127,547,2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3488%。其中中小
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8,722,18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8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与会 占与会
占与会有
有效表 有效表 表决
序号 议 案 效表决权
票数 票数 决权股 票数 决权股 结果
股份总数
份总数 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
议案 1 127,493,308 99.9577% 53,900 0.0423% 0 0.0000% 通过
报告》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
议案 2 127,493,308 99.9577% 53,900 0.0423% 0 0.0000% 通过
报告》
《2015 年年度报告》及
议案 3 127,493,308 99.9577% 53,900 0.0423% 0 0.0000% 通过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
议案 4 127,493,308 99.9577% 53,900 0.0423% 0 0.0000% 通过
告》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
议案 5 127,272,208 99.7844% 275,000 0.2156% 0 0.0000% 通过
案》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议案 6 127,493,308 99.9577% 53,900 0.0423% 0 0.0000% 通过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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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议案 7 2016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 127,493,308 99.9577% 53,900 0.0423% 0 0.0000% 通过
议案》
《关于为全资、控股子
议案 8 (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127,493,308 99.9577% 53,900 0.0423% 0 0.0000% 通过
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议案 9 127,493,308 99.9577% 53,900 0.0423% 0 0.0000% 通过
所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议案 10 127,493,308 99.9577% 53,900 0.0423% 0 0.0000% 通过
用情况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与会中 占与会中
占与会中小
小投资者 小投资者
序号 议 案 投资者有表
票数 有表决权 票数 票数 有表决权
决权股份总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数比例
比例 比例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
议案 1 28,668,289 99.8123% 53,900 0.1877% 0 0.0000%
报告》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
议案 2 28,668,289 99.8123% 53,900 0.1877% 0 0.0000%
报告》
《2015 年年度报告》及
议案 3 28,668,289 99.8123% 53,900 0.1877% 0 0.0000%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
议案 4 28,668,289 99.8123% 53,900 0.1877% 0 0.0000%
告》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
议案 5 28,447,189 99.0426% 275,000 0.9574% 0 0.0000%
案》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议案 6 28,668,289 99.8123% 53,900 0.1877% 0 0.0000%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议案 7 2016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 28,668,289 99.8123% 53,900 0.1877% 0 0.0000%
议案》
《关于为全资、控股子
议案 8 (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28,668,289 99.8123% 53,900 0.1877% 0 0.0000%
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议案 9 28,668,289 99.8123% 53,900 0.1877% 0 0.0000%
所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议案 10 28,668,289 99.8123% 53,900 0.1877% 0 0.0000%
用情况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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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见证律师:、王学琛律师、陈志松律师;
3、结论性意见: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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