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科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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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6-16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5 日

2、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 A 座 1215 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沈学如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共 24 名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399,208,2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98,740,25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7.3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7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467,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记名

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99,004,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99.95%;反对:135,690

股;弃权:68,30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8,873,52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反对:135,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35%;弃权:68,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

2、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99,004,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99.95%;反对:135,690

股;弃权:68,30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8,873,52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反对:135,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35%;弃权:68,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

3、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99,004,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99.95%;反对:135,690

股;弃权:68,30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8,873,52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反对:135,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35%;弃权:68,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

4、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399,004,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99.95%;反对:192,390

股;弃权:11,60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8,873,52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反对:192,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2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份的0.49%;弃权:11,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

5、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505,116,730.8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2,420,425.96元,无可分配的利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发红利。

赞成:399,007,3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99.95%;反对:200,890

股;弃权: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8,876,62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反对:200,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51%;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201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赞成:399,019,9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99.97%;反对:135,690

股;弃权:52,60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8,889,22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反对:135,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35%;弃权: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

7、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澳洋集团有限公司及沈卿、迟健、朱宝元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赞成:1,28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86.29%;反对:151,390

股;弃权:52,60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1,284,0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9%;反对:151,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17%;弃权:52,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

8、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公司授信计划的议案》

3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1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使用

综合授信额度控制在30亿元以内,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

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综合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日止。

赞成:399,060,9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99.96%;反对:135,690

股;弃权:11,60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8,930,22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反对:135,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5%;弃权:11,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审计委员会对201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工作的评价,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

赞成:399,060,9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99.96%;反对:135,690

股;弃权:11,600 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8,930,22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反对:135,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35%;弃权:11,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

10、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399,019,9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99.95%;反对:176,690

股;弃权:11,60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8,889,22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反对:176,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45%;弃权:1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赞成:399,019,9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99.95%;反对:176,690

股;弃权:11,60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8,889,220 股,占出席

4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反对:176,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45%;弃权:1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法定代表人:王凡

3、律师姓名:潘岩平、张玉恒

4、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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