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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1、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2015 年共召开八次监事会会议,会
议情况如下:
(1)2015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〇
一四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1 月
28 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oinfo.com.cn 上)。
(2)2015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2 月 26 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oinfo.com.cn 上)。
(3)2015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二〇一
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二〇一四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3 月 27 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oinfo.com.cn 上)
(4)2015 年 4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4 月 4 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oinfo.com.cn 上)。
(5)201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二○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4 月 18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oinfo.com.cn 上)
(6)2015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修订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8 月 8 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oinfo.com.cn
上)
(7)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相关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10 月 28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oinfo.com.cn 上)。
(8)2015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11 月 25 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oinfo.com.cn
上)。
2、出席了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
予的职责,出席了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董
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决策过程以及程序的合规、合法性进行了监督。
3、审核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并发表了意
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二〇一四年度报告》、《二〇一五年
第一季度报告》、《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二〇一五年第三季度报
告》、《二〇一四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保证公司二〇一四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二〇
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二〇一五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
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
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的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
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和
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勤勉尽
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
的行为。
2、公司年度财务情况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认真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
作及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
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公正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和
经营成果。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
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
各项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
理层的依法经营,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继续按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