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16 年 4 月 5 日
保荐机构编号:Z10111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颜巍 13951764007
保荐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徐子庆 1862138793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509
注册资本 70809.4516 万元
注册地址 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
主要办公地址 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陈秀玉
实际控制人 陈秀玉
联系人 张红盛
联系电话 0595-2692998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4 年 6 月 5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4 年 6 月 2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
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
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无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积极配合保荐工作,按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及时通
报相关信息、将相关文件送交保荐机构。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君泽
君律师事务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参与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中,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均严格按照《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保荐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将相关文件送交保荐机构,参与相关问题的讨论、协商并发表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其他文件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发行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165.74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3,515.2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1,834.26 万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814.53 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866.42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在本次持续督导期
结束以后,本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督导职责。
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申报事项 说明
1、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
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 无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181.61 万元,同
比增长-0.28%;利润总额 12,140.90 万元,同比
2、发行人 2015 年年度报告基本情况
增长-13.36%;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93.02 万元,同比增长-12.69%。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业绩情况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4 月 2 日
颜 巍
2016 年 4 月 2 日
徐子庆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