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广消防”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
天广消防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宜,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广消防拟与泉州消安签订《消防产品购销意向书》,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泉州消安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使用的消防产品应全部向公司购买(因公司未
能生产的产品除外);泉州消安向公司采购消防产品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泉州
消安向公司采购消防产品的货款按月度结算。
天广消防与泉州消安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6 年度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
元人民币。
二、2016 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6 年初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天广消防与泉州消安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
为 0 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关联人名称: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50500100011309
公司住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北段消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张奕朝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安全技术
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水电、空调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市政公用施工、钢结构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广播音响
设备及共用天线安装与销售;建筑消防安全咨询、检测、评估的技术服务(不含须
经营前置许可的项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
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持有泉州消安 42.93%的股权,为泉州消安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长陈
秀玉担任泉州消安董事一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泉州消安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泉州消安成立于 1993 年,在企业规模、经营资质、人力资源等方面处于行业领
先地位,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泉州消安自成立以来合法经
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天广消防与关联方(以下简称为“双方”)的日常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开、
公平、公正,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的经营行为,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
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的金额占
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保荐意见
综上所述,银河证券对天广消防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保荐意见:以上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天广消防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
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银
河证券对天广消防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颜巍 徐子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