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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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6-004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向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称

“长岭股份分公司”)、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以下称“华中

化销分公司”)、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上海赛科”)采购原材

料、水电气风,向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称“长岭

资产分公司”)采购新鲜水,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以

下称“岳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咸宁赤壁分销部(以下称“赤

壁分销部”)采购成品油;向长岭股份分公司、湖南长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称“长

盛公司”)、岳阳长炼兴长兆瑞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称“兆瑞公司”)、中国石化股

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以下简称“巴陵分公司”)销售化工产品,接受长岭股份

分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炼销公司”) 、

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四化建”)、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

公司(以下简称“高桥分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长岭股份分公司、长岭资产分

公司、巴陵分公司、高桥分公司、华中化销分公司、上海赛科、炼销公司、长盛公

司、四化建、岳阳石油分公司、赤壁分销部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石化资产公司”)的关联方,兆瑞公司为公司第二大

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

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 2016 年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 2015 年实际 占同类交 2016 年预计

关 联 人

类 别 劳务细分 交易金额 合 计 易比例 交易金额 合 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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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材料 长岭股份分公司 98941 90.21

原材料 华中化销分公司 1281 100775 1.16 97082

采 购

原材料 上海赛科 553 0.5 105295

原材料

成品油 岳阳石油分公司 177

1689 15.64 8213

成品油 赤壁分销部 1512

水电汽风 长岭股份分公司 4171 96.92

采购动力 4226 3798 3798

新鲜水 长岭资产分公司 55 1.28

长岭股份分公司 129 5.15

长岭资产分公司 212 8.47

劳务

接受劳务 四化建 549 1314 21.92 1042 1042

炼销公司 411 16.41

高桥分公司 13 0.52

合 计 108004 108004 100135

长岭股份分公司 35382 23.87

48059

销售商品 化工原料 长盛公司 18609 53991 12.55 49059

巴陵石化 0 0 1000

2015 年度,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中,原材料采购比

预计额 110,536 万元减少 9761 万元、8.83%,主要原因系价格下降;成品油采购

比预计额 6838 万元减少 5152 万元、75.34%,主要原因系价格下降和采购量减少;

动力采购比预计额 3431 万元增加 795 万元、23.17%,主要原因系加工量、产量增

加;接受劳务比预计额 882 万元增加 432 万元、48.98%,主要原因系产量增加和

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结算四化建工程费比预计增加;销售比预计额 66,168 万元减

少 12,177 万元,减少 18.40%,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报告期,四化建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新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工程建设、设备

安装服务,系以前年度通过招投标程序的市场行为。

2016 年度,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中,除成品油采购外,

均比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额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产品价格目前处于低位

运行。

上述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可能随业务等的需要、中国石化内部

销售体制调整而增加或减少关联方。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年度与公司实际发

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长岭资产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李华,经营范围为:采购、销售石油化工产品及石油化工原料(不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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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油;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煤焦沥青生产;

液化石油气的销售;公用工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租赁服务;机电设备(不含小轿

车)、仪表、建筑材料的采购、销售;涂料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

及销售;石油化工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服务;道路运输。

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为第一大

股东股东权利授权行使人。

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67 万元。

2、长岭股份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李华,主营业务: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储运石油化工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38623 万元。

3、长盛公司

①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华,主营业务:聚丙烯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 3 亿元,注册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长岭股份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8,609 万元。

4、华中化销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孔全,主营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

货物或技术);化肥的销售;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制毒

三类:甲苯、丙酮、橡胶、塑料、合成纤维、其他石油化工产品销售、存储等。注

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湖北能源大厦 23-25 层。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281 万元。

5、岳阳石油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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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元立峰;主营业务:经销成品油、燃料油、石油制品、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汽车配件、五金、提供餐饮、住宿、汽车修理及服务、

便利店经营、卷烟零售、场地租赁;注册地址:岳阳市屈原路。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分公司。

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77 万元。

6、炼销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胡伟庆 ;主营业务:液化气、石油焦等石化产品的销售与研发;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

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411 万元。

7、上海赛科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王治卿;主营业务:生产乙烯、聚乙烯、苯乙烯、丙烯、丙烯晴、聚

丙烯、丁二烯、芳烃及副产品,销售上述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从

事聚合物应用开发,并向供应商和加工商提供附属公用工程服务;注册地址:上海

市化学工业区南银河路 557 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553 万元。

8、赤壁分销部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游新波,主营业务:汽油、煤油、燃料油批发;石油化工、化纤及其

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注册地址:赤壁市蒲圻办事处金鸡山路 99 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512 万元。

9、四化建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王国华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承包境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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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

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压力容器制造、锅炉安装、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汽车

货运(限分支经营);钢结构、水泥预制构件制造;以下经营项目取得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制造、安

装、改造、维修、锅炉改造、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城市燃气经营

(取得许可证后经营);城市供暖、供水。(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

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注册地址:天津市

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 180 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549 万元。

10、高桥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侯晓明,主营业务: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

售、储运石油化工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工程技术

服务等。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3000 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3 万元

11、巴陵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李大为,主营业务:石油化工、化纤、化肥及其他政策允许的化工产

品的生产、销售;提供石油化工技术研究、开发及信息咨询、成果转让服务;石油

化工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

注册地址:岳阳市云溪区岳化三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0 万元

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向长岭股份分公司采购液态烃、混合碳四、蒸气、压缩风、循环水、软化水,

向长岭股份分公司销售 MTBE,系根据当月外销市场均价或原料组分的市场价格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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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制订的协议价。

2、向岳阳石油分公司和赤壁分销部采购成品油、向长岭股份分公司采购液化

气和电、向长岭资产分公司采购新鲜水、向上海赛科采购粗异丁烯、向华中化销分

公司采购聚丙烯粒料、甲醇和苯酚等化工原料、向长岭股份分公司销售甲醇、向长

盛公司销售丙烯、向巴陵分公司销售邻甲酚为市场价。

3、支付长岭股份分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炼销公司和高桥石化的劳务费,

系根据市场价格制订的协议价;支付四化建劳务费,系根据招投标合同和国家有关

标准确定的协议价。

4、与长岭股份分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的结算方式采取月末盘点、结算;除

此之外,其他交易均采取及时清结。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长岭股份分公司、长盛公司属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且长岭股份

分公司为公司主体装置生产原料和动力的唯一供应方,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必须的,并将持续进行。

2、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确保公司原料、动力的供应和产品销售。

3、与长岭资产分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产品出厂。

4、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5、公司与上述单位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二、与第二大股东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与第二大股东关联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 2016 年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 2015 年实际 占同类交易 2016 年预计

关 联 人

类 别 劳务细分 交易金额 比例(%) 交易金额

销售商品 液化气 兆瑞公司 2600 6.16 340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兆瑞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密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 万元,经营范围:密封材料及密

封元件制造、销售,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具、

建筑材料的销售。注册地址:岳阳市通海路。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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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600 万元。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400 万元。

4、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与结算方式

1、公司向兆瑞公司销售液化气为市场价。

2、结算方式采取即时清结。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产品销售。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1)分别确认 2015 年度采购动力、接受劳务关联交易实际金额。

(2)分别批准 2016 年度采购原辅材料预计金额 97082 万元、采购动力预计金额

3798 万元、采购成品油预计金额 8213 万元、接受劳务预计金额 1042 万元,并同

意将采购原辅材料、采购动力、采购成品油的关联交易分别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3)批准 2016 年度销售化工产品关联交易合计预计金额 49,059 万元,并同意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批准与第二大股东关联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3400 万元。

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董事李华、初鹏、文志成、杨

哲回避,其他 5 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与第二大股东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董

事易建波回避,其他 8 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文锋、万里明、唐课文 3 位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

1、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采购原辅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服务,均

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其交易价格分别按照市场价、根据原料组份的市场价

格或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的协议价,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

益;其结算方式分别为即时清结或月末盘点、清结,符合有关规定;由于公司主要

生产装置与长岭分公司、长盛公司为上下游关系和产业链之延伸,关联交易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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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的发生,有利于公司生产与销售,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对 2016 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

2、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 2015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采购动力比预计金额超

过 795 万元、接受劳务比预计金额超过 432 万元,均须提请董事会予以确认。

3、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 2016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除接受劳务由董事会批

准外,采购原辅材料、成品油、动力、销售商品均超过了 3000 万元及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4、与第二大股东关联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3400 万元,未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5、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审议前述

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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