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药业: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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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昆明龙津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津药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

中投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67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1 元,共计

募集资金人民币 355,267,500 元。

2015 年 3 月 17 日,中国中投证券将募集资金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明分行(简称“开户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到账情况经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

[2015]020002 号《验资报告》。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3,13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137,500.00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建设项目为“注射用灯盏花素生产基地”项目。经公

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

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34,500 万元(以实际竣工决算金

额为准)。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30,214 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如果募集资金

不能及时到位而该项目需要提前建设,则龙津药业拟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根据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出具的中审亚太鉴[2015]020030 号《鉴证报告》,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资金 328,116,582.6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土建及安装费用 设备购置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 合计

注射用灯盏花素

34,500.00 17,192.13 12,999.70 2,619.83 32,811.66

生产基地项目

鉴于上述实际投入金额已经超过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的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30,214 万元,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中国中投证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2 日、12 月 9 日自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募集资金总额 30,213.75 万元及利息 249,310.17 元,用于置换先期投

入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2015 年使用金额

期末余额

募集资金 累计利息 以前年度投入

直接投入募 暂时补

净额 收入净额 募集资金额 置换先期投

集资金项目 充流动

入项目资金

金额 资金

30,213.75 24.93 -- 30,238.68 -- --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

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与开户银行及中国中投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均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的置换、审核和支

取均按相应流程办理,账户监管程序履行到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 账户期末

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金额 备注

利息收入 余额

报告期内完成置

上海浦东发展银 昆明龙津

7809015800 换,募集资金专

行股份有限公司 药业股份 302,137,500.00 249,310.17 0

0000142 户于 2015 年 12

昆明分行 有限公司

月 9 日注销。

2015 年 12 月 9 日,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

续。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参见

本核查意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情况。

6、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7、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2016 年 4 月 5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6)160096 号),鉴证意见为:“我们认为,贵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15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的核查工作如

下: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2、核查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相关的合同等相关资料以及与募集资金置换相关的文

件;

3、与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访谈募集资金使用

和项目建设情况;

4、实地考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龙津药业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2015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213.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238.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238.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 否 已 变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本 年 度 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 至 期 末 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 年 度 实 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 项 目 承 诺 投 资 资 总 额 入金额 入金额(2) 资 进 度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资金投向 ( 含 部 分 总额 (1) ( % ) (3) =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1. 注射用灯盏花素生

否 30,214.00 30,214.00 30,238.68 30,238.68 100% 2013 年 11 月 25 日 6,498.47 是 否

产基地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否 30,214.00 30,214.00 30,238.68 30,238.68 100% 2013 年 11 月 25 日 6,498.47 是 否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公告,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已出具中审亚太鉴[2015]020030 号《鉴证报告》,经公司 2014 年年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2 日、12 月 9 日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募集资金总额 30,213.75 万元及利息 249,310.17 元,用于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不适用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渠 亮 刘丽平

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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