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药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来源:深交所 2016-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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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4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016 年 4 月 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部控制缺陷,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存在漏洞、不能有效防范错误与舞弊,

或者内部控制的运行存在弱点和偏差、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的情形。

重大缺陷,是指业已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能严重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

产的安全完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②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③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④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⑤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

告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⑥除国家统一会计政策调整外,因发生会计差错导致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更正,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 万元,但因会计政策调整导致的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以

及因相关会计法规规定不明而导致理解出现明显分歧的除外。

重要缺陷(除重大缺陷外):

①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2.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

②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2.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

③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2.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

④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

⑤除国家统一会计政策调整外,因发生会计差错导致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更正,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250 万元,但因会计政策调整导致的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以

及因相关会计法规规定不明而导致理解出现明显分歧的除外。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

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

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其

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主要

包括以下情形: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指不能合理保证实现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

目标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这些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目标

等。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金

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②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金

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③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金

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④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金

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重要缺陷(除重大缺陷外):

①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金

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2.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

②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金

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2.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

③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金

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2.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

④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金

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50 万元。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

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

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其

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主要

包括以下情形:

①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②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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