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25,073,996.1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5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507,399.61元,加上母公司上年度
剩余未分配利润351,141,320.54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53,707,917.04 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1,504,052,732.66元。
一、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
二、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
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10%。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
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8000 万元;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同时《公司章程》指出“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鉴于公司计划未来十二个月进行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事项,且累计支出预
计超过 8000 万元。公司基于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事项,本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长远利
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
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执行良性的现金
分红政策,给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回报。2015年度为公司上市以来首次未进行利
润分配年度,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
需要,从公司、护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表示同
意,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
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
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