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航飞机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6-028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情况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飞机工
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铝业公司”)诉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和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铝锭预付款采购协议》欠款纠纷案已由最高人
民法院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进行了判决(判决书【2011】民二终字第 71
号),要求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向西飞铝业公司返还
1.26 亿元及相应利息。(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5 日、2010
年 7 月 23 日、2010 年 8 月 6 日、2011 年 4 月 29 日、2011 年 8 月 26 日、
2011 年 12 月 27 日、2012 年 3 月 17 日、2013 年 1 月 5 日、2014 年 9 月 2
日、2014 年 10 月 17 日和 2015 年 4 月 2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判决执行进展情况
由于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按判决书要求履行欠款返还
义务,西飞铝业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6 日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2012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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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5 日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启动了强制执行
程序。
2015 年 12 月 17 日,西飞铝业公司与振兴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唯美科
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同日,西飞铝业公司收到
陕西唯美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支付的执行和
解款 100,500,000 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9 日发布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6 年 4 月 5 日,西飞铝业公司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书》[(2012)晋执字第 1-9 号],裁定如下:
(一)解除我院对被执行人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振兴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 29.11%股权,即 61621064 股的冻结;
(二)本案执行结案。
三、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西飞铝业公司已在 2015 年度确认上述利得。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五、备查文件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晋执字第 1-9 号]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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