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6-01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30 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公告了批复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将满六十日,由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尚未实施完毕,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
如下:
1、交易对方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
司正积极推进资产交割的各项必备程序。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
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
1
税),尚待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发行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数量应相应调
整。因此,公司拟于 201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完成后,调整本次发行
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其后再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
作,包括但不限于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资产交割和股份发行等工
作。
公司将继续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将按相关规定
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