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有关要求,我们对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
真核查。根据公司历年来此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对此类交易的审计意见以及我们所掌握的情况,
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往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关联
方供货及服务质量有保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持续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管理层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 2016 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
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周一虹 张新民 王重胜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