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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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6-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以

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

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 201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

(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134 号

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54,563,509.68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520,345.82 元后结余 48,043,163.8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406,772,801.53 元,扣除已分配 2015 年度利润 4,800,000 元后,累计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0,015,965.39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0.4 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 6,4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 450,015,965.39 元全部结转下一年度。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分配预案需

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

事会出具的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后认为:2015 年

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与

公司合作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

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

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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