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6-1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在常州
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 8 名董事现场出席,黄柏达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周国来、于培诺、武利民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
(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09,213.44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6,019.33 万
元,利润总额 6,641.8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56.35 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134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54,563,509.68 元,按公司章
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520,345.82 元后结余 48,043,163.86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06,772,801.53 元,扣除已分配 2015 年度利润 4,800,000
元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0,015,965.39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0.4 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 6,4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 450,015,965.39 元全部结转下一年度。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分配预
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所发表
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监事
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总
经理办公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 2016 年度审计费
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16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
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
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16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常州市亚
玛顿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发生不超过 58,150 万元的采购材料、厂房租赁、组件销售等关联交易。
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8,000 万人民
币,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增
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6.004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约 4,554 万元在公
司既有工业厂房建筑屋顶上建设 6.004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6年5月6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