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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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136号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亚玛顿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亚玛顿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亚玛顿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

式指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亚玛顿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鉴证报告第 1 页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亚玛顿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亚玛

顿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四月五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 号文《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2,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4,560.00 万元后的净额为人

民币壹拾肆亿柒仟肆佰肆拾万元整(¥147,440.00 万元)。该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国

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天宁支行营业部开设的 613001040888882 账户中人民币 77,440.00 万元、在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开设的 1105020239278018890 账户中人民

币 70,000.00 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572.00 万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 146,868.0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宁信会验字(2011)011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人民币 138,990.76 万元(为

扣除利息收入 12,375.74 万元的净额),其中:2011 年已使用金额人民币 40,473.81

万元(扣除利息收入 409.56 万元的净额),2012 年已使用金额人民币 12,511.98 万

元(扣除利息收入 4433.48 万元的净额)、2013 年已使用金额 18,008.22 万元(扣

除利息收入 378.61 万元的净额),2014 年已使用金额 22,251.34 万元(扣除利息收

入 3191.61 万元的净额),2015 年已使用金额 45,745.40 万元(扣除利息收入 3,962.48

万元的净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7,877.24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项目 金额(万元)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53,622.65

减:募投项目建设投入资金 49,707.89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使用超募部分补充流动资金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3,962.48

专项报告第 1 页

2、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7,877.24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并于 2010 年 8 月 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与中国中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常州朝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永红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

龙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新开具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注销开设于农业银行永红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14101040012456),

同时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保荐机构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2 年 12 月 7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原募投项目“新

建 900 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将项目整体变更

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31 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

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628736059123456)、中国工商银行

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60788)、江苏银行朝阳支

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45678)和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82200188000036789)共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同时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4 年 6 月 4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

专项报告第 2 页

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及“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

(BIPV)组件生产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

生产线项目”。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

披露备忘录第 31 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992),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

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6686);同时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与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31 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8889),并将结余资金转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广发

银行常州分行(账号:136801516010002992)。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存款性质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广发银行常州分行 活期 募投账户 136801516010002062 2,124.21

广发银行常州分行 活期 募投账户 136801516010002992 5,753.03

广发银行常州分行 一年期定期存款 募投账户 136801516010002062

合计 7,877.2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除了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能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外,其他项目均不存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本期已终止,结余资金用于实

专项报告第 3 页

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 6 月 4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

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及“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

(BIPV)组件生产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

生产线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

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主要原因是公司镀膜加工业务的下游

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继续对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会造成产能不能得到

充分利用,同时公司在现有镀膜玻璃业务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种类和深度,加大公司自

主产品线的比重和投资力度,本着成本节约及有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保证资金使

用的效率及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2014 年 0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

“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议案》,主要原因为由于光伏行业严峻的市场环境,多晶硅

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薄膜组件的价格与多晶硅组件比较已无任何成本优势,同时薄

膜市场也未有突破性的技术创新,市场对薄膜电池关注度下降,薄膜市场的未来也成

为未知数。为此,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研究方向,决定

专项报告第 4 页

不再进行 TCO 玻璃领域的深入研究。

(九)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在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6 年 4 月 5 日,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意见为: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守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5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专项报告第 5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152,000.00 入募集资 49,707.89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151,366.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7,424.84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20%

项目

是否 否

可行

已变 截至期末 达

项目达到预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到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否发

资金投向 目(含 额 入金额(2) (%)(3) 现的效益 预

态日期 生重

部分 =(2)/(1) 计

大变

变更) 效

承诺投资项目

1.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技 术 是 6,800.00 6,800.00 4,376.15 64.36 已终止 是

附表 1 第 1 页

改造项目

2. 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是 11,494.10 11,494.10 5,805.55 50.51 已终止 是

3. 超 薄 双 玻 光 伏 建 筑

一体化(BIPV)组件 是 96,046.8 73,961.50 28,611.29 78,471.53 106.00 2015 年 12 月 671.94 否

生产项目

4. 多 功 能 轻 质 强 化 光

否 33,527.74 33,527.74 21,096.60 29,713.27 88.62 2016 年 12 月 否

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7,868.64 125,783.34 49,707.89 118,366.50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100

2.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3,000.00 33,000.00 33,000.00

合计 180,868.64 158,783.34 49,707.89 151,366.50

1、鉴于目前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研究方向,决定不再进行 TCO 玻璃领域的深入研究。公司终止研发

检测中心项目的投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2、由于公司镀膜加工业务的下游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继续对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会造成产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保证资金使用的效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率及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

(分具体项目) 3、2015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由于公司组件生产线的技术

升级改造所需相关改造设备没有标准配置,设备供应商需根据公司提出的技术和工艺参数定制相关设备,从而影响了技改的进度。因此将“超薄双玻光伏

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附表 1 第 2 页

1、201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主要原因是公司镀膜

加工业务的下游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继续对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会造成产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公司在现有镀膜玻璃业务的基础上扩

大产品种类和深度,加大公司自主产品线的比重和投资力度,本着成本节约及有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率及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光伏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该议案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化的情况说明 2、2014 年 0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议案》,主要原因为由于光伏行业严峻

的市场环境,多晶硅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薄膜组件的价格与多晶硅组件比较已无任何成本优势,同时薄膜市场也未有突破性的技术创新,市场对薄膜电

池关注度下降,薄膜市场的未来也成为未知数。为此,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研究方向,决定不再进行 TCO 玻璃领域的深入

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该议案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5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868.00 万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42,494.10 万元超募资金

104,373.90 万元。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3,000.00 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新建 900 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 98,961.50 万元,其中 13,897.10 万元来源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2,149.70 万元来源

及使用进展情况

于超募资金,剩余部分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将江苏银行朝阳支行的超募账户(账号 82200188000045678)予以注销,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将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化龙巷支行的超募账户 32001628736059123456 注销,并将上述 2 个账户内的超募资金全数转入广发银行常州分行的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36801516010002062)中。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附表 1 第 3 页

公司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公

司已以自筹资金 47,758,440.00 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新建 900 万 m2/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以自筹资金 14,847,229.59 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光伏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以自筹资金 5,245,379.14 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合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金额为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67,851,048.73 元。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宁信会专字

(2011)第 0319 号《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67,851,048.73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1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上述转换事项已于 2011 年 12 月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 年 6 月 4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同意公司将“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及“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上述议案已于 2014 年 6 月 4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完成募投项目,其存放于募投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附表 1 第 4 页

附表 2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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