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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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1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以电子文件形式

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5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表决时,关联董事何文彬先生回避,由其余 8 位非关联

董事表决,以 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惠州蓝微为参股公司惠

州亿能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蓝微为其参股公司惠州亿能向银行申请授信提

供担保,有助于满足惠州亿能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惠州亿能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该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

惠州亿能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3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已获得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何文彬先生为被担保方惠州亿能的董事,公司财务总监林军

先生为被担保方惠州亿能的监事,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且惠州亿能的资产负债率超

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详情请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为2016-012的《关于惠州蓝微为参股公司惠州亿能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4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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