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索芙特
股票代码:000662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城关区八一路世邦领秀公寓 1 幢 6 单元 505 号房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八一路世邦领秀公寓 1 幢 6 单元 505 号房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
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准。
5、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
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情形 .................................................. 2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3
二、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持计划 ................................................................................................ 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索芙特权益变动的情况 .......................................................................... 3
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基本情况 .......................................................................... 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其他安排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 .................................................. 6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7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七节备查文件 ...................................................................................................................................... 9
附表 ........................................................................................................................................................ 11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索芙特/上市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52,855,245
指
发行/本次发行 股 A 股股票的行为
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天夏科技集
拟购买资产/标的资产 指
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天夏科技/标的公司 指 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恒越投资 指 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
川宏燃料 指 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
朝阳投资 指 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浩泽嘉业 指 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京马投资 指 安徽京马投资有限公司
谷欣投资 指 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
浩然明达 指 江阴浩然明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董事会 指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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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八一路世邦领秀公寓 1 幢 6 单元 505 号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09959096XM
法定代表人: 陈国民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14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05 月 14 日至 2034 年 05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8916666898(陈国民)
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房产产业、名族工艺品、高新技
经营范围: 术项目的投资;实业投资;企业财税管理。【依法需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在公司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陈国民 男 执行董事、经理 中国 上海 否
严继超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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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朝阳投资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天夏科技100%股权。信息披露义务
人看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发展前景,持股目的是为了战略投资。
二、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索芙特
的计划。若今后拟进一步增持或因其他安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索芙特权益
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索芙特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朝阳投资未持有索芙特股份;本次变动完成后,朝阳投资持有
索芙特13,288万股股份(占索芙特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5.80%)。
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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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购主体及签订时间
认购人: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5年9月17日
(二)股份认购的数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合计552,855,245股,其中: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认购股数 占发行后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元) (股) 总股本比例(%)
1 恒越投资 7.53 1,038,739,998.87 137,946,879 16.41
2 朝阳投资 7.53 1,000,586,400.00 132,880,000 15.80
3 浩泽嘉业 7.53 594,870,000.00 79,000,000 9.40
4 川宏燃料 7.53 512,040,000.00 68,000,000 8.09
5 京马投资 7.53 474,603,595.98 63,028,366 7.50
6 谷欣投资 7.53 301,200,000.00 40,000,000 4.76
7 浩然明达 7.53 240,960,000.00 32,000,000 3.81
合计 4,162,999,994.85 552,855,245 65.75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7.53 元/股,不低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注: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四)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协议经公司与发行对象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并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认购事宜及本合同经发行对象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及核准;
4、根据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有权机构的审批(如需)。
上述任一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协议不生效,各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
协议所支付之费用。虽然如此,但协议签订之日起已经成立,对协议各方具有法
律约束力。协议各方应本着善意合作的精神恪守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和承诺,如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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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一方违背签署协议之精神和目的导致协议最终无法生效或解除、终止、无法履
行,应对其他善意守约方为筹备协议签署和履行所负担的费用和损失予以补偿。
(五)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发行对象同意其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索芙特要求,
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协议双方互不构成违
约。若索芙特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有关部门的全部批准后,具备实施条件的,如
发行对象不能及时、足额地缴纳全部认股款项,发行对象应向索芙特承担违约责
任。
如果一方违反其在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
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七)公司股票除权除息的处理
如果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即认购人认缴日的期间内发生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本合同中认购人认购
的标的股票数量及认购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予以相应调整。
(八)锁定期
认购人在本合同项下认购的标的股票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九)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以下条
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经索芙特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认购事宜及本合同经认购方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及核准;
4、根据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有权机构的审批(如需)。
上述任一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协议不生效,各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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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与上市公司间进行重大交易的
计划或其他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承诺函》,信息披露义务人
承诺此次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1、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2、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承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认购取得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
况。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关于买卖索芙特股票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收
购事实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集中交易买卖索
芙特股票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
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交所买卖索芙特
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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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
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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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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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序号 名称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协议。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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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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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新
上市公司名称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兴二路 137 号
股票简称 索芙特 股票代码 00066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拉萨市城关区八一路世邦
名称 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册地 领秀公寓 1 幢 6 单元 505
号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人
增加√
数量变化 有□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否 √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对境内、境外 是□否√ 否拥有境内、外两 是□否 √
其他上市公司持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股 5%以上 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朝阳投资持股数量:0 股;持股比例: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朝阳投资持股数量:13,288 万股;持股比例:15.80%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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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东或实际控 是□否□
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
问题
控股东或实际控 是□否□
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
否需取得批准及
批准进展情况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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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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