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5 12: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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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编号:2016-01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提案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光线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具体内容为:

1、鉴于公司 2015 年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同时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

2、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先生及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开

会审议上述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先生有关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王长田、李晓萍、李德来、龚磊、王雪春等 5

名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 1/2,经讨论研究认为:

本次提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

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上五名董事均承诺在董事会开会审议上

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六个月内,提议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意向的书面通知,但不排除未来

六个月内减持的可能,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编号:2016-019

四、内幕信息备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

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

的泄露。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提议,尚须经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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