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16-032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浙江金利华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江西强联电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西强联” )经营发展需要以及为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决定向其提
供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分期借款,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1、提供借款对象:江西强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提供借款金额:公司将根据江西强联的实际经营需求向其提供最高不超
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上述提供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借款后即
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提供借款的期限:自公司与江西强联签署借款协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
十六个月,公司将根据江西强联的实际经营需求向其分期支付。
4、提供借款期间发生的全部借款还款期限为:自公司向江西强联提供第一
笔借款起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5、资金占用费:公司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江西强联收取资金占
用费,按季度结算。
6、资金用途:用于江西强联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7、审批程序
2016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在本次提供借款额度以及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办理具体事宜。本次《关于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接受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强联电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晓红
成立时间:2006年9月13日
注册资本:9,800万元
经营范围:电瓷、电器、陶瓷、电瓷附件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
2、股权关系结构图
赵坚
36.55% 南华期货华富 23 号资管计划
0.84%
金利华电
100 %
100%
江西强联
3、主要财务指标
江西强联信用等级为 A—。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江西强联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末 2014年末
资产总额 16,346.97 16,352.65
负债总额 10,707.20 10,354.26
净资产 5,639.77 5,998.39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5,558.97 3,384.81
净利润 -358.62 -378.67
4、2013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向江西强联提供
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分期借款,且经 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度公司共发生对江西强联借款 2,500 万
元,年末尚有累计借款 2,500 万元。
三、借款协议
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强联提供借款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
公司将与江西强联签订相关借款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江西强联提供分期借款,有利
于满足江西强联经营发展所急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及总体经营战略实
施;同时,由于公司与江西强联所处地域不同以及公司性质不同,由公司统一融
资更具有谈判权,能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2、提供借款的风险
江西强联资信情况良好,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在向其提供借款的同
时,将进一步加强对江西强联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公司提供借款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不
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江西强联如在未来能得到良好的发展也有利于公
司分享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江西强联提供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分期借款。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2016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江西强联提供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分期借
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江西强联提供分期借款,有利于满足江
西强联经营发展所急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及总体经营战略实施;有利
于降低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本次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
算,定价公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江西强联提供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分期借款。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的金额
截止公告日前,公司累计尚有对外提供借款金额为 2,700 万元(均为对全资
子公司江西强联借款),无逾期的对外提供借款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