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孙维政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 415,550,819.77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0.89%;利润
总额为 26,720,448.79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44.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23,150,722.56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42.95%。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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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
23,150,722.5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按2015年
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15,072.26元,余下未分配利润
20,835,650.3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59,735,281.99元,扣除2014年度权益
分派分红13,457,563.76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67,113,368.53元。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兼顾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拟以2016年1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2,826,04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284,781.3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
年度分配。
经审核: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报
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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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该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并不断完
善;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方面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公司运行中均能够得到切实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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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业务素质及服务质量较高,公司对其服务较为满意。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
司计划继续使用不超过 11,000 万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审核:本次现金管理计划不影响公司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有助于提高资金的合理使用和
公司收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11,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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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
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在 2015 年度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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