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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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胡雪青女士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 662,175,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33,108,750 元;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监事会未发现

参与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 公 司 2015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指 定 媒 体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 2016 年 4 月 5 日的《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后认为:2015 年

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报告

期内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5 年对公

司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登 载 于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

议 案 需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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