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以传真或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总裁
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
会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
告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陈志斌先生、刘榕先生、钱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6,045.51 万元,
同比增长 6.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30.46 万元,同比增长
49.13%。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2016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21.3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
亿元。将财务、销售、管理三项费用控制在 4.1 亿元以内,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 2016 年
度业绩的承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风险。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按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65,181,956.20 元,提取 10%的法定
盈余公积金 6,518,195.62 元。2015 年母公司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支付本期
股东股利 26,487,000.00 元后的未分配利润,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469,854,874.87 元,母公司 2015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2,031,635.45 元。
公司 2015 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 662,175,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33,108,750 元;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5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两个报告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上述两议案均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
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事宜。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等金融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 43.5 亿元人民
币,票据业务 11.5 亿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介良、王峰、许建国、龚旭东、承永
刚、钱凯明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5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
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5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 1,《公司章程》
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
附件 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6 年 4 月)
条款 未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2,175,000.00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24,350,000.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6,217.5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2,435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时,由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
名监事主持。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
第六十七条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事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
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
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
第一百一十一条
选举产生。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