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专项说明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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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6)第 110ZA2292 号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科技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旷达科技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6)第 110ZA3226 号
标准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要求,旷达科技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旷达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占用
资金情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占用资金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旷达
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占用资金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旷达科技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旷达科技公司实施于 201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占用资金情
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5 年度旷达科技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占用资金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
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旷达科技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瑞红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淑云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 四月一日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编制单位: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上市公 2015 年度占 2015 年度
占用方与上 2015 年期 2015 年度 2015 年期
非经营性资金 司核算 用累计发生 占用资金 占用形 占用性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初占用资金 偿还累计发 末占用资金
占用 的会计 金额(不含 的利息 成原因 质
联关系 余额 生金额 余额
科目 利息) (如有)
现大股东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上市公 2015 年度往 2015 年度
往来方与上 2015 年期 2015 年度 2015 年期
其他关联资金 司核算 来累计发生 往来资金 往来形 往来性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初往来资金 偿还累计发 末往来资金
往来 的会计 金额(不含 的利息 成原因 质
联关系 余额 生金额 余额
科目 利息) (如有)
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
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 - - - - - - - - -
其他应 非经营
江苏旷达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82.29 1,844.41 借款
收款 2,097.73 320.58 108.39 性往来
其他应 非经营
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67,503.33 111,861.72 借款
收款 45,212.44 744.79 101,598.84 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
其他应 非经营
公司及其附属 四川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80.00 5.63 借款
收款 5.63 180.00 性往来
企业
其他应 非经营
富蕴国联阳光发电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1,590.00 1,590.00 借款
收款 性往来
其他应 非经营
科左中旗欣盛光电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300.00 300.00 借款
收款 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及 - - - - - - - - -
其控制的法人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
其附属企业
总计 - - - 47,310.17 169,893.91 858.81 102,461.13 115,601.76 - -
本表已于 2016 年 4 月 1 日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公司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徐秋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