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266号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
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鉴证报告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董晓鹏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0]883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281.25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8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4,800.00 万元。
截至 2010 年 8 月 9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812,500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548,000,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14,223,413.00 元,计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33,776,587.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11843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538,116,864.25 元,其中使用 521,216,405.27 元用于
年产 4 万台模块化减速电机技术改造项目和大型风电齿轮箱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
资金 16,900,458.98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985,561.15 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726,608.43 元,
其中使用 2,765,922.34 元用于大型风电齿轮箱产业化项目,使用 1,960,686.09 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1,324.53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42,843,472.68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066,885.68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
则》,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专项报告 第 1 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子公司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力传动”)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
专户,账号为:388358384839。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元)
东力传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 388358384839 0.00
合 计 0.0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15 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960,686.09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专项报告 第 2 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公司 2015 年度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报告期末,无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
专项报告 第 3 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53,377.66 472.66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4,284.34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本年度 是否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现的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分 (%)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注 2)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
变更) (3)=(2)/(1) 大变化
(净利润) 效益
年产 4 万台模块化减速电机技术改造项目 否 26,600.00 26,600.00 26,600.00 100.00 2012 年 12 月 -616.89 否 否
大型风电齿轮箱产业化项目 否 28,200.00 26,777.66 276.59 25,798.23 96.34 2013 年 8 月 -233.06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4,800.00 53,377.66 276.59 52,398.23
补充流动资金 196.07 1,886.11
合计 472.66 54,284.34
1、年产 4 万台模块化减速电机技术改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公司模块化减速电机销售未能达到预期所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大型风电齿轮箱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公司大型风电齿轮箱处于运营初期,销售未达预期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见三、(五)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见三、(八)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见三、(九)
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 54,800.00 万元,鉴于募集资金总额为 53,377.66 万元,以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按项目进行调整,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