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舟宏201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
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诚
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15年度工作中,本人及时关注公
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15年度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15年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在201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5年度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15年度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8次。
2、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3次。
3、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个董事会审议的各个
议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进行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内部制度建立的完善情况;
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在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上,对重要事件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日 期 董事会 事 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1-5 三届二十二次
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1-21 四届一次 关于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同意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2-26 四届二次 关于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2014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15-8-19 四届四次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2015-9-11 四届五次 关于收购欧尼克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11-23 四届七次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年报会议期间以及其他
时间,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通过与生产及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情况的汇
报,就公司未来的发展与公司高管进行了交流,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报
审计工作的安排进行了充分沟通,平常与公司高管保持着经常的联系,对公司
在管理、技术、市场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
四、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共参加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报告
期内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聘请、会
计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年报审计期间,就公司年度审
计计划、内部控制建设及年报编制和外勤审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通过查
阅公司相关资料、与公司财务人员、年审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分别对
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审阅意见。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表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分别在不同的时间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
次沟通。
作为提员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报告期内就提名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侯选人、
监事会换届选举侯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了审议,并对其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媒体对公司的报道,
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再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重视学习和沟通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行深入的学习,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有助于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刘舟宏独立董事:2452159551@qq.com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5 度工作的积极配合
与全力支持!
刘舟宏:
二 0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