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金
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浦东金桥”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
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浦东金桥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浦东金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核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5】844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7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 股 193,587,853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14.05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719,909,334.65 元,其中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持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联 合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39.6% 的 股 权 最 终 作 价人 民 币 2,066,339,344.80 元 参 与 认 购
147,070,416 股,特定投资者以现金人民币 653,569,989.85 元认购 46,517,437 股,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4,440,000.00 元 后 , 实 际 现 金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39,129,989.85 元。截止 2015 年 8 月 1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开具的募
集资金专户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5)
第 1304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8,742.73 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35,209.92 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
币 39.6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开户行及保荐机构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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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四方监管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
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项目实施管理等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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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65,357.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742.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742.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 2015 截至 2015 年 12
是否已变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5 年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止累计投 是否达
更项目,含 2015 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2 月 31 日止 项目达到预定可 2015 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日止承诺 入金额与承诺投 到预计
部分变更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效益
(如有) 额 (2) (4)=(2)/(1) 化
(1) =(2)-(1)
承诺投资项目
上海临港碧云壹零项目 否 63,913.00 63,913.00 不适用 28,742.73 28,742.73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63,913.00 63,913.00 不适用 28,742.73 28,742.73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9,838.01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年度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357.00 万元,扣除承销费、证券登记费等共计人民币 1,444.00 万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63,91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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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浦东金桥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核)字(15)第 E0139 号《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截
至 2015 年 8 月 10 日,浦东金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 19,838.01 万元。
2015 年 11 月 26 日,浦东金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以募集资金 19,838.01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日,
浦东金桥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 7 届 42 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9,838.01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 年 11 月 26 日,浦东金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中的 20,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6 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
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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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计师对浦东金桥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
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德师
报(核)字(16)第 E0085 号),认为浦东金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真实反映了浦东金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浦东
金桥募集资金 2015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根据核查的结果,保荐
机构认为:
2015 年度,浦东金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浦东金桥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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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宁 杨晓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