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化金马”、“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下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牧鑫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现做出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已向通化金马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
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保证所提
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
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
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通化金马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证,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企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
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所持有的通化金马股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承诺人: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亚玲
2016 年 4 月 1 日
[本页无正文,专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承诺人:成都牧鑫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利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