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意见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
于2016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收购无锡中德美联生物技术公司100%股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
司安徽省泽平制药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安科生物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收购无锡中德美联生物技术公司100%股的议案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双方签订的《关于中德美联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公司以人民币44,988万元的价格收购中德美联
100%股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值包括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和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无形资产、药品批准文
号、研究成果、业务信息等)。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收购中德美联股权的计划,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收购无锡中
德美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安徽省泽平制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安徽省泽平制药
有限公司的议案》,认为:安科生物本次吸收合并安徽省泽平制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泽平公司”)有利于整合公司生产资源,提升了公司运营效率,加强公
司成本管理,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我们同意公司合并泽平公司并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
独立董事:刘光福 汪渊 张本照 曹进
日期: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