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
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所有监事会、
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监事会,各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 议案审议情况
披露网站
间
第三届监事会 2015 年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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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次会 3 月 13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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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日
1、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 2015 年 6、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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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次会 4 月 23 7、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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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日 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9、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1
11、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12、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1、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第三届监事会 2015 年
案》; www.cninfo
第二十四次会 7 月 15
2、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变更经营范 .com.cn
议 日
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5 年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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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次会 7 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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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日
第三届监事会 2015 年 1、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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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次会 8 月 20 2、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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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日 专项报告》;
2015 年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www.cninfo
9 月 28
第一次会议 .com.cn
日
1、《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 年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 www.cninfo
10 月 23
第二次会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com.cn
日
3、《关于核实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2015 年
第四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0 月 27
第三次会议
日
2015 年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入股美国 Jibo 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www.cninfo
11 月 22 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com.cn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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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
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1、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不断拓展的需要,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入股美国 Jibo 公司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
为实现公司的智能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战略,引进海外先进技术,进行机器
人产业拓展,并为公司广泛架设跨国业务奠定基础,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900 万元人民币投资入股美国公司 Jibo,Inc.,收购其拟增发的 3,170,289 股优
先股。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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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也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及重大关联交易(往来)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新世纪机器人达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五)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5 年度报告、2015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2015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 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事项
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432.8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0.29%;实现
营业利润 2,259.92 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26.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956.46 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62.73%。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七)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事项
公司在总结 2014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15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做出 2015
年的预算方案:预算营业收入 30,646 万元,比 2014 年 26,433 万元增长 16%,预
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153 万元,比 2014 年 1,956 万元增长 61%。
(八)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定如下:以公司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960,000 元(含
税)。本年度不以未分配利润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
机构事项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 2014 年度公司审
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并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意续聘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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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十) 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
境,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保证了公司各
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新世纪机器人达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设立于投资公司有利于公司整合相关产业,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的需要,并不会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以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三)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设立于投资公司有利于公司整合相关产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并不会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以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十四)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的
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使用期限不超过 1 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十五)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变更经营范围的意见
根据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业规划及战略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天尺投资”)增资 4,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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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完成后,天尺投资注册资本将由 2,000 万元增至 6,000 万元;同时对天尺投
资原有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十六) 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
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七)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届满,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
高斯投资有限公司提议,提名孙曙敏先生、杨微波女士二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十八)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选举孙曙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十九) 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二十) 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
未发现参与《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6
别及连带责任。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三) 关于《核实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意见
监事会对《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列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三、2016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决
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
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
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汇报!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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