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2016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16 年 4 月 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星徽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子公司财务成本。本次募集
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相关监管规定。我们同意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综上,我们同意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淑藩:____________
张晓辉:____________
赵 涯:_____________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