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6-1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修改、变更提案的情形,不涉及

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1 日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6 年 4 月 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31 日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12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

园 1 幢 E 单元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1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

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股份共计 537,856,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066%。

其中,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共计 3 人,代表股份共计 537,705,0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88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 人,代表股份共

计 151,3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2.除上述股东(或其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赞 成 537,740,64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85%;反对 113,5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

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赞成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反对 113,5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胡小明、赵寻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

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峰水泥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