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为其全资子公司注资暨孙公司注册资金来源变更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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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

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为其全资子公司

注资暨孙公司注册资金来源变更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视

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觉中国”或“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现

就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凡斯”)

使用募集资金为其全资子公司江苏视觉娱乐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觉娱

乐”)注资暨视觉娱乐注册资金来源变更之事宜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30

号文核准,视觉中国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30,590,700 股 A 股股票,实际发

行数量为 30,590,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79,999,67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5,887,353.5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4,112,318.43 元。

视觉中国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视觉中国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视觉内容与服务、视觉数

字娱乐业务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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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江苏视觉娱乐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4 日,目前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视觉娱乐 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

魏林。视觉娱乐注册地为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 6 号。经营范围为:室内主

题乐园方案策划、设计;智能控制人机交互软件的技术开发;机电一体化,动态

仿真、机械结构以及多媒体产品的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动漫设计、计算机软硬

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

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艾特凡

斯原计划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对视觉娱乐注资,现拟使用募集资金 3500 万元

及自有资金 1500 万元为视觉娱乐注资。

视觉娱乐的主要业务为室内主题乐园方案策划、设计和实施,视觉娱乐科技

和设备的研发,销售;室内主题乐园系统集成方案的研发和实施。视觉娱乐的设

立是以视觉中国业务板块中“视觉娱乐战略发展规划”的理念为依据,目的在于

加快开拓数字娱乐市场,满足艾特凡斯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为艾特凡斯传统业

务由“提供室内娱乐项目、特种影视项目一站式解决方案供应商”拓展至“著名

知识产权或自有知识产权的 IP 运营与服务商”提供经营主体。

三、本次投资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为其全资子公司注资暨孙公司注册资金来源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意艾特凡斯使用募集资金 3500 万元对视觉娱乐进行注资。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进行注资暨

孙公司注册资金来源变更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

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2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国元证券对公司该投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罗 欣、于晓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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