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6-026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置换研发及办公大楼建设项目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置换研发及办公大楼建
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2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
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7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7.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238,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1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30,860万元,
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于2010年4月26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
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其他发行费用835.41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230,024.59万元,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已由其
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026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
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第七条要求“发
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
损益”、第九条要求“涉及第四个问题、第六个问题和第七个问题的,应当自2010
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已根据财会[2010]2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账务调整,调增
资本公积3,773,799.80元,调增管理费用3,773,799.80元。公司已于2011年2月23
日由流动资金中拨出3,773,799.80元补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09 年 7 月 17 日经本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分别与安
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
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三个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可信
计算研究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372.30 万元投资可信计算技术研究
项目,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分别与安信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高新区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专
户用于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存放专用
账户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
行新开设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用于开展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和募集资
金储存,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分别与安信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天安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
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南硅谷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公司应投入到深圳
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5 亿元注册资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分别与
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硅谷
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6年2月29日,募集资金余额122,313.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专户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余额 1,221,165,710.29
加:利息收入 2,080,807.45
减: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13,992.29
手续费支出 878.60
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2 月 29 日实际余额 1,223,131,646.85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
及办公大楼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6,000 万元建设研发及办公大楼。
为了加快研发及办公大楼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先期已投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
设,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项目累计使用自筹资金 92,885,608.38 元,且在此
之前未使用超募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
金 92,885,608.38 元进行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元) 投入时间
入金额(元)
2015/5/22
1 土地购置费 52,000,000.00 52,000,000.00
-2015/5/29
2015/1/1
2 工程费用及其他 40,885,608.38 40,885,608.38
-2016/2/29
合计 92,885,608.38 92,885,608.38 -
四、 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置换研发及
办 公 大 楼 建 设 项 目 预 先 投 入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使 用 超 募 资 金
92,885,608.38 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2,885,608.38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
率,不存在改变超募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的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实施本次资金置
换。
4、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认为:使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
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
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以超募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