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6-024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
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昭学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四家银行分别继续申请人民币 1 亿元整、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打包放款、
本外币代付、并购贷款、订单融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等。最终的金额、期
限、币种、品种、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孙迎彤先生或孙迎彤先生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综
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置换研发及办公大楼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自
筹资金的议案》
截止2016年2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研发及办公大楼建设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92,885,608.38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
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的审核
报告》(大信专审字[2016]第22-00015号)。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2,885,608.38元置换上述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置换研发及办公大楼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