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
独立董事。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职、独立公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
论,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
2015 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3 次,全部亲自出席。其中,现场会议 0 次,通讯
表决会议 3 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15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针对关联方占
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完善公司会计政策发表了独立意见: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对报
告期末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主要是日常经营往来产生,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我们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为控股股东、其
他关联方以及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防范和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公司本次完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完善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完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
出判断,同意公司完善本次会计政策。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能积极组织参加
召开相关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切实履行职责。
8 月 24 日、10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分别审核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15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并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
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推动公司法人治理,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认
真的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
2、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等方面加深了理解,切实提高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时反
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将兢兢业业、勤勉尽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
断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
事会决策科学性,切实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独立、公正的作用。
独立董事: 廖良汉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