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匹 狼: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2 1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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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16-02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

产品,额度由 3.5 亿元人民币提高至 13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

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决议

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鉴于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已届满,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继

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 13 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

产品【相关理财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厦门七尚”)共享】,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

同文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投向变更及专户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3日证监许可 [2012]611号文《关于核

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20 万股(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2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60万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3,260.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99.56万元。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12年6月13日,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

(2012)验字F-00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基于各方面原因,公司营销网络优化项目进展缓慢。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了“营销网络优化项

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其中的1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

公司厦门七尚,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则继续用于实施“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变更

后的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1 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76,599.56 43.37

2 设立全资子公司 100,000.00 56.63

合计 176,599.56 100.00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及投向变

更后及时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厦

门湖里支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

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共使用 35,036.58

万元,全部用于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上述变更 10 亿元募集资金投资设立的全资投资子公司厦门七尚已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注册资本将分期缴纳,首期 5 亿元人民币已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

缴纳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5 亿元人民币出资额将根据项目进度分批缴纳。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厦门七尚募集资金尚未对外实际投入。

(三)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募集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元)(含利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8262666961 696,215,401.61

晋江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1250100100139250 68,039,903.13

北京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8270696699 2,635,651.58

厦门湖里支行

合计 766,890,956.32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公司调整转型的需要,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延长营销网络优化

项目的建设期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与此同时,因对外投资项目的不可预期性和阶段性,厦门七尚的对外投资将无法

一次性投资完毕,将会产生暂时的闲置资金。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 年 9 月 3 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

过 15,000 万元, 每笔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2013 年 2 月 28 日。该次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到期,并于 2013 年 2 月 27 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六)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

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3 年 3 月 14 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 3.5 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已届满,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再次届满,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由 3.5 亿元人民币提高至 13 亿元

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的品

种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

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之内有效。

厦门七尚设立后,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厦

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已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厦门七尚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前公司已有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内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应的投资品种、实施方式、有效期等都将严

格遵循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4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确定的内容。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厦门七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金额尚余 75,000.00 万元,其产品类型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除此以外,

其它所有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一)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人民币 13 亿元,在

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保证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减少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

资金额度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

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

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

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

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人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计年化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8,000.00 2015/4/1 2015/7/2 5.8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15/4/30 2016/4/11 6.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15/7/14 2015/8/31 5.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15/7/14 2015/10/21 5.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2015/7/14 2016/1/11 5.4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7,000.00 2015/11/11 2016/2/15 3.7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5,000.00 2015/11/11 2016/5/11 3.7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8,000.00 2015/11/11 2016/11/10 3.78%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2,000.00 2015/11/19 2016/1/22 3.50%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2,000.00 2015/11/19 2016/2/21 3.75%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1,500.00 2015/11/19 2015/12/21 3.3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0,000.00 2015/11/18 2016/1/18 3.55%

平安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2,000.00 2015/12/30 2016/1/13 2.9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5,000.00 2015/12/16 2016/1/16 3.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0.00 2016/1/22 2016/4/22 3.05%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000.00 2016/1/14 2016/8/15 3.70%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0.00 2016/1/14 2016/3/14 3.40%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分行 10,000.00 2016/1/25 2016/7/25 3.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5,000.00 2016/1/22 2016/4/22 3.0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10,000.00 2016/2/29 2016/8/29 3.3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7,000.00 2016/2/29 2016/5/29 3.30%

中国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5,000.00 2016/2/3 2016/2/24 2.90%

中国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5,000.00 2016/2/26 2016/3/29 2.7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0.00 2016/1/22 2016/4/22 3.05%

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还有 7.7 亿元人

民币尚未到期。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人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计年化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15/4/10 2015/5/12 6.20%

厦门青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15/4/23 2015/7/20 8.0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2015/5/6 2015/7/21 7.0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2015/5/6 2015/7/21 7.0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2015/5/12 2015/7/16 7.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600.00 2015/5/21 2015/9/25 8.00%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000.00 2015/5/20 2016/5/20 6.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750.00 2015/5/21 2015/11/20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200.00 2015/5/28 2015/9/9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750.00 2015/5/28 2016/5/27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300.00 2015/6/4 2015/8/5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200.00 2015/6/11 2015/8/5 8.00%

兴银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6/11 2015/12/10 6.60%

兴银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6/15 2015/12/14 6.60%

兴银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6/26 2016/1/12 6.6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2015/4/17 2015/5/18 6.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15/4/3 2015/7/1 6.2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300.00 2015/6/2 2015/8/31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3,000.00 2015/6/16 2015/9/15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600.00 2015/6/5 2015/9/14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50.00 2015/6/18 2015/9/14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350.00 2015/7/9 2015/9/9 9.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75.00 2015/7/9 2016/7/8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100.00 2015/7/14 2016/7/13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375.00 2015/7/15 2016/7/14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375.00 2015/7/15 2016/7/14 8.00%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50.00 2015/7/15 2016/7/14 8.00%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000.00 2015/7/20 2016/7/19 6.00%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2015/7/28 2016/7/28 6.80%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8/12 2016/8/12 6.30%

兴银投资有限公司 3,950.00 2015/8/4 2016/3/30 6.10%

兴银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 2015/8/4 2016/8/3 6.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15/8/6 2015/11/2 5.4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15/8/6 2016/2/2 5.5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15/8/13 2015/11/9 5.20%

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0.00 2015/10/23 2016/10/22 7.20%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 2015/10/22 2016/10/22 9.70%

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2015/10/13 2016/10/12 7.50%

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2015/10/20 2016/4/16 7.50%

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2015/11/27 2016/11/26 7.20%

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60.00 2016/1/22 2017/1/21 7.50%

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16/1/20 2017/1/19 7.50%

兴银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2016/1/25 2016/4/26 5.3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16/2/5 2016/2/19 2.35%

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 3,333.00 2016/2/5 2018/2/5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6/2/4 2016/5/19 5.5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 6,638

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还有 10.47 亿元

人民币尚未到期。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3亿元人

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

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3 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 13 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3 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经核查认为:七匹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七匹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国金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

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

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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