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6‐024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发出,
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道洪
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洪阳冶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阳冶化”)于 2013 年承
揽了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科墨”)《6 万吨/年针状焦延迟
焦化单元、煅烧单元项目》(以下简称“针状焦项目”),合同价格 32,109 万元。目前
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投产后运行良好。根据原合同约定,在质保期(暨项目试运行
考核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内,洪阳冶化需按照合同价格的 10%开具质保函。2016 年 1
月 20 日,洪阳冶化与喜科墨签订了《试运行验收协议》,约定洪阳冶化于 2016 年 1
月 31 日前向喜科墨提交相当于合同价格 10%的履约保函,替代原合同约定的质保函。
为此,洪阳冶化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交行罗湖
支行”)申请开立以喜科墨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210.9 万元的履约保函,保
函期限自开立之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19 日止。同时,洪阳冶化拟与深圳市高新投保证
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新投”)签署《担保协议书》,由深高新投为上述履约保
函提供担保,担保债务本金为 3210.9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见索即付的反担保
函,担保范围为洪阳冶化向交行罗湖支行承担的债务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保证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同时,根据深高新投的要求,洪阳冶化申
请公司为深高新投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见索即付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
保,反担保范围为前述《担保协议书》项下洪阳冶化对深高新投所负的全部债务,反
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保函有效期届满后 24 个月。
鉴于针状焦项目是洪阳冶化承建的大型重点项目,在业内已建立了良好的工程示
范效应,为了支持洪阳冶化顺利履行该项目的合同约定,公司拟为洪阳冶化本次办理
履约保函业务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www.cninfo.com.cn)。
二、 《关于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将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 原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议案》,为加快“石家
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电石炉改造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5 亿元
投资建设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下简称“石家庄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1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家庄化工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的议案》。
(二) 石家庄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将石家庄项
目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由原金额3.5亿元变更为1.3亿元,其余2.2亿元将通过银行融资
方式予以解决。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的变更。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三) 石家庄项目超募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目前,石家庄项目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投资金额占 项目节余超募资
(元) (元) 承诺投资金额的 金金额(元)
比例
石家庄化工合同能
130,000,000 20,000,000 15.38% 110,000,000
源管理项目
(四) 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石家庄项目的原因
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业主方仍在推进办理项目相关建
设手续等原因,导致该项目目前仍处于设计和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尚未正式启动,
亦未继续投入超募资金。鉴于项目施工建设启动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为提高超募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入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五)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多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公司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大幅增加。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1亿元及其利息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
担约478.5万元,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待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相
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终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石家庄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三、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16 年 4 月 18 号下午 15:00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