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02 1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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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省章

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章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依据山东章鼓的实际情况,认真核

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对公司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东章鼓《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相关情况

山东章鼓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

资的内部控制、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编制了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情况与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

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

他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

沟通等方式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东章鼓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

1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 伟 孙芳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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