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
对 2015 年度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
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的部分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
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
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运作。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
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相关制度,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有效规避控制了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中存在的风险。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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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2015 年度审计报
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 2015 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
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
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五)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发表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情况下均对未披露信息知情
者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七)对于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
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本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
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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