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29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到会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开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具体方案的议案>中“(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募集配套资金 ”之“2.发行对
象和认购方式”相关内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
公正的交易原则,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经公司与认购方协商一致,拟对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中“(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募集配套资金 ”
之“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相关内容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如下: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厉达、赛摩电气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其中厉达拟认购 25,400 万元,赛摩电气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 5,000 万元。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进行认购。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方拟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股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
公正的交易原则,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公司与认购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一厉达、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认股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股协议》的补充协议,
其生效条件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股协议》相同。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