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
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法
规、规章的规定,为贯彻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加强和改
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陕证监发[2011]104号)精神,进
一步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组织机构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公司下属各单位
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将积极主动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重视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通过开展各类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
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
三、201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1、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各期定
期报告,确保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和财务
状况等重要信息。
2、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
会决议和其他重要信息等临时报告,确保股东或潜在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
息。
3、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0917-3626561)的畅通,严格遵守公司商业秘密,认
真、耐心回答投资者的询问,认真记录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建议和不能
解答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及时回应投资者的质疑。
4、投资者通过信箱(sxfh769@163.com)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公司应根据实际
情况,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通过信箱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
5、及时登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
“互动平台”),查看投资者的所有提问,并应认真、及时予以答复。
6、公司对投资者、分析师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调研,由董事会办公室统
筹安排,实行预约制度,并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董事会办公室对调研等活动予以记
载,并及时在深交所网站登记备案。公司将会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
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7、认真做好公司 2016 年度内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开通网络
投票渠道,确保广大中小股东行使其合法权利,保证各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
8、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公司将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对于媒体上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公司将及时进行求证、核
实,避免股价由于传闻而出现较大波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必要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澄清
9、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
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并向相关方进行求证,核实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如发生危机时,公司应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危
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0、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人员关于公司规范运作、监管政策及其他必
要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