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40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
项,初步确定交易方案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2 月 1 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临 2016-016 号公告),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发布了《信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经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详
见公司临 2016-026 号公告)。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详见公司临 2016-036 号公告)。
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临
2016-020、临 2016-023、临 2016-025、临 2016-027、临 2016-029、临 2016-035、
临 2016-038 号公告)。
一、框架方案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讨论,本次交易主要涉及两项资产的购
买,交易对方涉及海外上市公司股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
板”)挂牌公司及其股东。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构
成借壳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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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资产情况
经上述董事会会议讨论,本次交易主要涉及两项资产的购买,交易涉及的标
的资产之一为海外上市公司,其所属行业为信息服务行业;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
之二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其所属行业为装备制造行业。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停牌期间,公司积极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案进行沟通、磋商,
但交易双方尚未签订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二)本次交易中,海外上市公司需要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批同意;新三
板挂牌公司为涉军企业,需要通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涉军事项审查。
(三)本次交易中,涉及收购海外上市公司部分,公司拟聘请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已聘请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境外财务顾问、
香港鸿鹄律师事务所等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方案论证;涉及
收购新三板挂牌公司部分,公司拟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已
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收购进行尽职调查,已于 2016 年 3 月份开始工
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工作。由于本次筹划的重大交易事项涉及两项交易、多个交易主体,公司与
交易各相关方正在进行谈判和协商,截至目前交易核心条款及涉及的相关审批仍
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有关各方仍需对相关事项进一步沟通和协商,公司无法在
2016 年 4 月 1 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预案并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按照
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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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过程中,存在可能由于交易各方对交易方式、
交易价格的分歧,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交易进程中,亦存在可能变更交易方式,
更换、增加、减少标的资产的情况以及由于未能取得相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审查
通过而中止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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