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园区集中供热项目
新项目名称:热电联产项目;投资总金额:41,037.75 万元
热电联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仍为 27,302 万元,其余资金由
公司自筹解决。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41 号”文核准,江苏亚邦染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股份”或“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00 万股,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444.50 万元。上述事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4
年 9 月 2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4)00075 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 万吨商品染料项目(已
变更为收购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项目)”、 年产 8,000 吨还原染料技改项目”、
“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已累计投入(万元)
年产 2 万吨商品染料项目
(已变更为收购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 27,066.00 27,000.00
司项目)
年产 8,000 吨还原染料技改项目 26,166.00 26,192.43
园区集中供热项目 27,302.00 4,460.59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 5,000.00 4,554.27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 49,910.50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投资总额为
27,30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7,302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460.59 万元。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状况与
化工园区发展规划需要,拟将“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变更为“热电联产项目”,
预计总投资:41,037.7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仍为 27,302 万元,
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原计划在连云港灌南县堆沟港
镇化工园区内新建一热源点,对整个化工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具体内容为利用募
集资金投资 27,302 万元,拟建成规模为 2 台 130t/h 次高压次高温循环流化床锅
炉和 1 台 260t/h 次高压次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产生的蒸汽经减温减压后
达到对外集中供热的效果。该项目由亚邦股份子公司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负
责实施,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实际已投入 4,460.59 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在增加本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可以满足园区企业
的用热需求,但是单一对项目周边地区集中供热,盈利能力较低。因此,经公司
多次论证,本着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园区的能源需求,
对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建成热电联产项目,以提高经
济效益。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热电联产项目拟新建为 3 台 13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 台 15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辅助配套设施,投资包含各主要工艺系统、热网、接
入系统,预计总投资:41,037.75 万元。热电联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
仍为 27,302 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项目主要解决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的生产用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确定项目建成后,按 8000 小时计算,年供热量为 367×104GJ,发电量为 161.64
×106KWh。根据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设计研究分院出具的
《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显示,本项目达
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 2.98 亿元,净利润 7,600 万元,内部收益率 33.58%,
总投资收益率 29.56%,投资回收期 4.43 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该项
目建成运营后,可以取代大量的分散热源点和热效率低、除尘效率差的小锅炉,
节能减排,提高了园区的环境质量,有利于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及周边地区的发
展。热电联产是高效、节能、环保技术,是国务院确定的十大节能工程之一,具
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公司依据市场外部环境及内部因素的双重影响,本着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
则建设热电联产项目,不仅大大提高了园区内企业生产的用热稳定性,有效解决
用热企业的蒸汽安全供应问题,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利润,是企业自身发展
的需要,为化工产业园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该项目在对改善连云港化
工园区投资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奠定良好基础,符合灌南县、连云港化工园区地
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要求。该项目技术经济指标都符合《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
究技术规定》的指标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贯彻国家能源政策、提高能源利用率、
节约能源的需要,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节能效益和环保效益。
此次变更是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后,根据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化工园区的能源需
求做出的调整,可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五、新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公司已获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连云港
亚邦供热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5】1337 号)核准
文件;江苏省电力公司出具《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热电
联产项目(2×15 兆瓦)接入电网意见的函》(苏电发展[2014]911 号),同意该
项目接入江苏电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地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此次变更是根据
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化工园区的能源需求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部
分建设内容变更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变更园区集中供热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成为热电联产项目,
是根据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化工园区的能源需求做出的调整,有利于经济效益最大
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募投项目事项相关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
(三)保荐机构意见
亚邦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事项,是根据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化
工园区的能源需求做出的调整,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而提出的,本次部分变
更募投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本次变
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计划表示无异议。
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亚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亚邦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亚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4、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