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01 01: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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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6-01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事项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3 月 30 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抚顺特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及控股股东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

公函【2016】0295 号),对公司及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近期发生的重

大事项提出问询。为保证投资者知情权,防范可能出现的重

大风险,现回复并公告如下:

一、抚顺特钢在董事长发生重大变故时未及时向本所报

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是由控股股东在指定媒体以外的

其他公共媒体发布该重大信息。

2016 年 3 月 25 日上午 8 时,公司收到原董事长去世的通知

后立即启动了重大事项应急预案。公司安排紧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推举出暂时履行董事长职务的人选,会议结束

后立即发布经批准的相关事项午间公告。目前,公司经营稳健,

原董事长去世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东北特钢集团存在信息披露工作协调不够的问题。目

前,公司已经与东北特钢集团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防范类似

问题再次发生。

二、请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进行,以及是否

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以及牵涉相关诉讼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中准专字[2016]第 1315 号,公司不存在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

3、公司对外担保均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作出,并且严

格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

4、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诉讼。

公司将密切关注东北特钢集团债务违约以及公司股权冻结

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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